新诗声律初探·结束语
2021-01-09 15:01:26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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结束语

在这本小书中,我们从三个方面,对构成新诗声音形式的要素进行了分析探讨;初步确定了声高、节奏、旋律的一些基本性质,及其与诗的感情色彩相适应的一般规律。这些都可以成为表现诗歌感情内容的重要形式手段。

诗,就其本质而言,是不能脱离郎诵的。而诗的形式,也只有借助于人声朗诵才可能具有表现力。因为只有当分行、字数、字音声调等等构成外在的声音效果,并作用于人的听觉,进而形成情感时,它们才成为有意义的手段;否则,就成为无意义的东西了。

这一点是构成本书全部理论的基础。

中国诗歌当然是以中国文字做信息媒介的,而中国文字固然具有视觉美的一方面,不然书法就不可能成为一门艺术了。但是,中国文字在诗中表达感情的作用只有两个方面:一是字义构成的诗意;二是字音构成的形式。至于字形的视觉美,则对诗歌毫无意义。

然而,中国新诗的现状,恰恰是忽视了诗歌的这一本质特性。

当然,在今日诗坛上,把诗的写作当成一种拼字游戏,例如将诗行排成封闭的中空正方形等等的怪诞诗人,固然是少数。但是,新诗流于书面化,忽视诗的可朗诵特点,把注意力放在书面的视觉美上——如行的整齐、错落等等,却无疑是普遍的现象。

许多人都在慨叹“无人读诗”、“诗集卖不出去”、“新诗危机”等等。这在中国这样一个诗之古国,确是可悲的现象。其实,造成危机的致命之处,正在于新诗的书面化!

我们几十年来一直在说,诗要走进人民群众之间,方才具有强大的生命力。然而,怎样走进人民群众中间去呢?除了诗的内容,即诗必须具有人民性,必须表现人民群众的喜怒哀乐和他们的生活、思想、感情之外,另一个必需的条件是:新诗必须具备朗诵的可能,同时必须实行朗诵。正如歌曲一样,它必须可唱,而且必须要唱,才能被群众传诵。否则,再好的歌曲,也仅仅是纸面上的文字和乐符而已[注]。

新诗必须开展朗诵,这是振兴新诗的必由之路。大力开展新诗朗诵,可以造成群众崇尚诗歌的风气,培养他们欣赏诗歌的能力,从而使诗歌成为他们生活中的一部分。大力开展新诗朗诵,可以促使诗人写出更多更好的作品,因为只有好的作品才能得到大众的承认与传诵。大力开展新诗朗诵,可以造就类似“歌星”、“影星”一样的“诗星”和“朗诵表演星”,使人们在崇拜的心理中提高民族的艺术修养……

当然,这里所说的朗诵诗,绝不应该是以前那种口号式的政治宣传品,自然也不可能是孤芳自赏的案头之作,而必然是能够引起听众强烈共鸣的艺术创作。

尽管以上的讨论已超出本书的内容,但是因为第一,它是关系到新诗命运的问题;第二,正是诗歌的朗诵特性为我们的新诗声律确定了出发点,所以不能不着重指出。

脱离了诗的朗诵特性,新诗形式问题,自然也就成了无本之木,无源之水。一方面,诗歌理论家们在毫无意义地争论诗行排列、字数多少的“优劣”;另一方面,诗歌评论者每当评价一首诗的形式时,只好堆砌一大堆诸如“节奏鲜明”、“音节铿锵”等等美文学的辞藻,而不能进行切实的、定性与定量的分析。

这是丝毫不奇怪的结果。

如果我们不能明白:诗的形式——字数、分行等等,最终目的是为了创造一种与诗所要表达的感情相适应的声音形式;那么,就只好凭个人好恶去判定多少字一行为好,怎样排列为妙了。

在这种情况下,新诗的形式学当然不可能成为科学,因为它失去了最根本的基石和标准。

本书作者仅仅是从这个意义上认为,这本初探之作,尽管可能有种种细节判定上的粗陋与错误;但其确立的方向,则是唯一能通向科学的新诗形式理论的途径。

当然,新诗形式学的建立尚需更多人的艰巨努力。况且,新诗声律也仅仅是新诗形式学中的一部分,尽管是最重要的一部分。除此之外,新诗形式学尚有一些不属声律,而属语义修辞上的内容,都是需要探讨的。

但是,我们却尽可相信,只要新诗存在下去,只要新诗能够从书本上走下来,从而获得振兴,新诗形式学就必然能建立成功。

其次,我们还可以相信,未来的新诗形式学,一定是高于中国古典诗歌形式理论的科学;因为古典诗歌形式理论,不过是一些公式的堆砌——尽管是有独立的音律美的公式,但仍然是脱离了内容的僵死的东西。而新诗形式学,则将是更高一级的,象乐理学那样的属于科学的规律的总结,而非公式。

新诗从古典诗的形式美中挣脱出来,仿佛是美的退步,而且失去了一些重要的表现手段与便利;但唯有如此,它才为向更高级的美的创造打开了通道。例如,表面上看,新诗失去了古典诗的音乐美,但它更要求与内容相适应的音乐美(确切地说,这种美不再是外在的公式,而是内容感情的外在形式)。又例如,新诗表面上失去了字面的规整而自由了,实际上,它的自由是以视觉与听觉的统一为代价的——古典诗没有视觉仍可分行,新诗若不依靠视觉,分行就将成为任意的,而不能成为重要的表达手段。

如此等等,诗歌的发展也是一种辩证的运动。

方向既已确定,道路既已辩清,朋友们,尤其是有志于新诗事业的年青朋友们,需要的就是我们的努力了。

1981年10月初稿

1986年8月补结束语

2008年5月订正

[注] 作者如此强调诗的朗诵本质,并不是说,研究诗的声音形式规律,包括阅读本书,必须要大声朗读。打个比方,音乐家经常默读乐谱;我们大多数人也经常在心里默唱歌曲。这并不奇怪,因为声音虽然主要是诉诸听觉器官,但它也是可以“联想”的。当然,想深入、细腻地感受语言的声音形式具有的感情色彩,需要不断培养对语音的敏感。就象要理解音乐,就必须经常听音乐一样。


 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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